华融信托状告宝泰隆地产,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3月13日,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被告为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秦玉宝、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案号为(2020)京04民初670号,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据查阅,被告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秦玉宝,注册资本为41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该公司由秦玉宝持股91.6268%,由秦玉霞持股8.3732%。

  据企查查,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司法案件19起,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条;有裁判文书记录8条,案件总金额为61.23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83.33%,涉案案由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另据查阅,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于2008年5月1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30.36亿元,中国华融为大股东,其他股东包括:长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词阅读:华融信托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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