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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融金1号不良资产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发行机构 |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产品名称 |
中信融金1号不良资产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期限(月)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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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规模(亿元)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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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门槛(元) |
3000000 |
| 预期年收益率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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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描述 |
预期年收益为10.00%。 |
| 资金运用 |
资产收购 |
| 发行地 |
北京 |
| 用款人 |
中信信托 |
| 用款项目 |
不良资产收购,闲置资金可用于低风险投资。 |
| 信用增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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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介起始日 |
20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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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介终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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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电话 |
010-84861524 |
| 产品特色 |
1. 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本信托计划充分发挥受托人和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商)在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方面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双方派人组建联合工作团队执行不良资产项目评估与收购、资产处置回收等日常工作,同时组建由受托人、服务商、外部行业专家和受益人代表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拟收购项目方案进行严格审核,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2. 内部分层结构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风险收益需求:本信托计划将信托受益权分为优先I级信托受益权、优先II级信托受益权和次级信托受益权,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 (1)如信托计划年化净收益率超过10%(含) 信托计划年化净收益率10%部分作为优先I级 、优先II级和次级受益人的固定收益; 信托计划年化净收益率超过10%部分的20%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80%作为浮动收益, 由优先II级和次级受益人分配, 优先I级不参与浮动收益分配,分配比例如下: 信托计划年化净收益率(S) 优先Ⅱ级信托受益人 分配比例 次级信托受益人 分配比例 10% 15% 25% (2)如信托计划年化净收益率不足10%时,由劣后顺位受益人以自身权益补偿优先顺位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最大限度保障优先顺位受益人的权益,实现产品内部增级。 3. 投资风险共担:中信资产作为服务商,同时以自有资金认购大部分次级信托受益权,与优先I、II级信托受益人共同投资、并承担更高风险。 4. 优质项目储备:目前储备的东方北京包、信达佛山包等几个储备项目都具有价值稳定、投资预期回报高的特点,有效降低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
| 专家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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