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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天集团股票质押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发行机构 |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产品名称 |
力天集团股票质押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期限(月)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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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规模(亿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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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门槛(元) |
1000000 |
| 预期年收益率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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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描述 |
预期年收益10.00% |
| 资金运用 |
贷款 |
| 发行地 |
北京 |
| 用款人 |
力天集团有限公司 |
| 用款项目 |
以贷款方式发放给力天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向力天集团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力天集团以自有标的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受托人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实现信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信用增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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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介起始日 |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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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介终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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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电话 |
8008102711 |
| 产品特色 |
1 借款人--力天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标的股票按信托文件的相关规定提供质押担保,即如果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为10000万元人民币,则标的股票全部质押,如果信托计划资金少于10000万元,则两只标的股票质押的具体数量均按照信托计划资金占10000万元的比例予以确定。 2 为切实防范质押股票变现风险,本信托在产品设计方面制定以下主要措施:(1)较低的质押率。(2)补仓线设置: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为保障信托财产具有充足的质押保障(质押率不高于70%),将7.42元作为标的股票Ⅰ的补仓线,将7.64元作为标的股票Ⅱ的补仓线,补仓线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市值为补仓线市值。(3)违约金措施的设立: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力天集团未按约定履行支付补仓资金的补仓承诺,不论之后标的股票市值如何变化,受托人将有权通过司法拍卖手段主张质权的实现,也可以通过与借款人签署协议,单方面处置质物,将标的股票变现;同时,受托人还将按信托贷款金额的10%向力天集团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归入信托财产。 |
| 专家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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