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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托延续你的财富
2006年02月22日 13:54 北京青年报


  ■个人资产保值增值新渠道

  个人财产的不断壮大,使人们在日常消费之余开始追求财产的保值、增值,考虑养老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能力、专业知识和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管理自己的财产,产生了对值得信赖的个人或专门机构提供理财服务的需求,同时,随着财产观念从传统重消费到注重财产增值与积累的转变,人们对理财方式产生多样化的渴求,普通人缺乏理财专业知识和信息,很难做出科学、稳妥的理财方案,个人信托业务收益稳定、风险水平较低、顾客高端化,利润回报率高、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等特点,吸引了越来越多有专业优势的信托投资公司为这个市场注入强大的资金,加速了个人信托市场的创建和完善。

  随着我国20多年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积累,社会上涌现出了一大批民营企业家、企业高级管理层,社会知名人士、知名律师、金融财务高级专业人士、教授专家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积聚大量财富的隐隐富翁,而如何防范风险,保证财富稳定安全,如何将奋斗一生辛苦积累的财富用来保证自己的晚年生活、保障家庭及子女将来的生活、教育和创业,并进而使所创基业持久传承都成为他们所面临的困扰。而个人信托无疑是一个非常适合的选择。

  个人信托制度弥补了许多财产制度的不足。财产的所有者不仅可以通过信托设计实现自己的各种未了的心愿,而且,通过信托这一工具避免了很多财产上的纷争,更好地协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西方欧美发达国家,个人信托占到全部信托市场70%左右,机构信托占30%左右。而目前,我国个人信托基本上还是空白,个人信托的观念和信任关系还需要培育,相关法律还不完善,但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人们会越来越认识到个人信托制度具有的财富保值增值的巨大作用,进一步,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利用信托来达成自己的生活及人生的目标。

  小贴士

  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特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使受托人按照信托协议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个人信托的显著特点是财产的非增值管理、委托人的消极投资和受托人的积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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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制度的特点

  (一)风险隔离。信托是一种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简单讲就是把性质不同的财产划清界限。信托财产和委托人本人的其他财产是隔离的,信托财产之间也不能相互混用、交易,必须保持绝对的独立性。

  (二)第三方管理。信托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受托人是独立而客观的,他既独立于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也独立于这些产品和服务的购买方,他站在非常中立的立场,是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会严格地按照委托人的实际情况来帮他分析财务状况和需求,科学合理地为委托方制定切实可行的理财投资方案。

  (三)权益重构。信托制度打破了传统的财产权模式,信托设立后,委托人财产所有权就分化为受托人财产所有权和受益人财产受益权。如此,受托人可以对财产进行集中管理,从而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受益人则可以获得有效的收益。

  个人信托业务分类

  (1)婚姻家庭信托。是由婚姻关系的一方或双方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这种信托一般具有家庭破产时保障家庭基本生活、规避离异配偶或其再婚配偶恶意侵占财产等作用。

  (2)子女保障信托。是由委托人(父母、长辈)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委托人将财产转入受托人信托账户,由受托人依约管理运用。这种信托广泛运用于海外留学费用的给付、离异抚养子女的赡养费、未来孩子教育及创业基金等。

  (3)遗产管理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或者订立遗嘱信托合同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其中。这种信托的作用包括:帮助没有能力管理遗产的遗孀遗孤、按遗嘱人生前愿望管理信托财产;合理分配遗产,避免遗产纷争;等等。

  (4)养老保障信托。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委托人将资金转入受托人的信托账户,由受托人依照约定的方式替客户管理运用,这种信托是适用于退休规划的有效工具,可以有效弥补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的不健全。

  作者:李青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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