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分类新规落地

摘要
3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银保〔2023〕1号)。《通知》明确,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3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银保〔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分为三大类25个品种

  《通知》共分为四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明确《通知》的起草目的和原则。二是明确信托业务分类标准和具体要求。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在每一大类业务下细分信托业务子项。三是落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要求信托公司按照信托业务新分类要求,严格把握信托业务边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定期排查,严肃问责,确保按新分类标准规范开展信托业务。要求信托公司明确发展战略和转型方向,立足信托本源重塑发展模式,摆脱传统路径依赖,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监管引领。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各类具体业务监管规则和配套机制,指导派出机构对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准确性和展业合规性实施持续监管。

  三大类25种信托业务具体包括:一是资产服务信托。按照服务具体内容和特点分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等5小类,共19个业务品种;二是资产管理信托。依据资管新规,按投资性质不同分为4个业务品种,包括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和混合类信托计划。三是公益慈善信托。按照信托目的不同分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两个业务品种。

  “《通知》旨在厘清各类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巩固治理成果,丰富信托本源业务供给,同时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信托未来发展的方向性指引,要求信托公司契合监管导向,真正做到回归本源、聚焦专业能力培养等。”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国投泰康信托研究院院长邢成表示。

  促进信托业务回归本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注意到,相比于2022年末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次《通知》有了若干处调整。

  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在新的信托业务分类排序表中,资产服务信托业务位置被调整到第一顺位。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表示,《通知》将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的位置提前,进一步强化信托公司未来资产服务的能力,表明监管层鼓励信托公司做大做强服务信托业务,弱化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推动信托公司回归信托本源业务。信托公司应逐渐摆脱传统业务依赖,依托自身的股东背景及资源禀赋,进一步加强自身投研能力、主动管理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以及科技服务能力等,逐步打造信托公司新的业务支撑体系和核心盈利模式,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同时,《通知》还将此前资产服务信托类别中的“其他资产服务信托”更名为“新型资产服务信托”。

  “因为已经列示的四类资产服务信托无法全部覆盖所有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的类别,未来可能出现其他形式的资产服务信托,故而为信托公司创新探索服务信托新的领域预留接口,进一步表明新分类框架下,信托业务转型的动态化趋势。”邢成认为。

  中诚信托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和晋予表示,《通知》更加体现了促进信托业务回归本源的监管导向,《通知》对信托公司未来发展有多方面的影响。

  和晋予表示,相比于《征求意见稿》,《通知》将“资产服务信托”放在了“资产管理信托”之前,其中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被列入资产服务信托项下的第一位,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重要性更为突出。该分类或促进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推动信托公司受托服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使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成为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引擎。

  “伴随着财富管理信托的发展,资产管理信托的内涵也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因此,未来信托公司若要大力发展财富管理信托,就需不断健全和丰富资产管理信托体系。”和晋予表示。

  “不同于信托公司传统赚取‘利差’模式,未来,资产管理信托与资产服务信托以管理费作为其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因此,未来信托公司需不断将信托业务规模做大并做长业务期限。”和晋予表示,“同时,信托业务未来将体现专业化和协同化的发展趋势。其中专业化就是要提高专业化受托服务和资产管理能力;所谓协同化,就是注重资产管理信托和资产服务信托的协同、股东资源与业务特色的协同等。”

  6月1日起实施

  《通知》还明确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业务,信托公司按照前期既定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同时,明确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应当立足受托人定位,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服务,不得以私募投行角色通过信托业务形式为融资方服务,以防为了向融资方提供融资便利而损害受益人合法权益,偏离信托本质要求。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具体监管要求,保障相关信托业务符合信托实质。

  据记者了解,该《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信托公司稳妥有序整改,确保平稳过渡,《通知》设置3年过渡期。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信托公司应对各项存续业务全面梳理,制订计划,有序整改。其中契约型私募基金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其他不符合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根据过渡期安排有序实施整改。已纳入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个案处理范围的信托业务,应当纳入待整改业务,并按照资管新规有关要求及前期已报送的整改计划继续整改。

关键词阅读:信托业务分类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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