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托因多项违规被罚280万,7名负责人被警告或禁业
金融界9月13日消息 近日,吉林银保监局针对吉林信托违规提供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业务报告、监管意见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内部问责等多项问题,对吉林信托罚款280万,同时,还针对7名负责给予不同的处罚。
这是吉林信托在今年第二次遭遇罚单。今年1月,吉林银保监局因吉林信托信息披露不足,对其处罚30万元。
据悉,9月9日,在监管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的同时,也对7位负责人进行了不同的处罚,其中,张宪国、李建光、张巍、仲伟、张亮五人,因对吉林信托违规提供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警告。
李伟因对吉林信托违规提供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问题负领导责任,而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邰戈因对吉林信托违规提供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业务报告、监管意见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内部问责问题负领导责任。而被警告并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值得注意的是,吉林信托在2001年3月改制后一共经历了4位董事长,但这四任董事长均已被查。首任董事长张兴波于2007年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后被判死缓。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于2018年12月被查。2021年5月,高福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第三任董事长李伟于2020年3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第四任董事长邰戈,2021年5月,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被提起公诉。
官网显示,吉林信托是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金15.96亿元(含外汇1,815万美元),吉林省财政厅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97.496%,其余四名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626%。截至2020年末,实现营收2.49亿,同比下降52.99%,净资产为3242.14万,下跌84.21%,总资产72.56亿,增8.10%,而2021年财报,公司一直没有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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