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信托增资50亿 江苏国信称为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财联社(上海,实习记者 林汉垚)讯,9月29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于上交所发布公告,拟与江苏信托其他股东方按原股比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总额50亿元。在增资前,江苏信托注册资本为37.6亿元。

  对于增资目的,江苏国信表示,本次对江苏信托增资,可以进一步提升江苏信托风险抵御能力,增强其社会公信力和资产偿付能力,更好地满足监管机构在注册资本、净资本等方面的审慎监管指标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同时,增加江苏信托资本金也有利于其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推动业务转型和创新,提升和巩固江苏信托的行业地位。

  对于江苏信托的增资,有信托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增资是目前信托公司补充资本的最重要渠道。增资可以增强信托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业务发展空间和行业评级,而且资金信托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中还将与单一集团客户的合作规模与净资产相挂钩,凸显了增资的必要性。此外增资也有利于提升信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尤其是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加大投入。

  另外一位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具体分析到,资金信托新规对资本金的要求很高,影响很多业务的开展,比如关联交易、自有资产投资的比例等等,所以这个影响还是比较刚性的。加上原股东资金充沛又看重信托公司对其产生的贡献、价值和作用,就会增资扩股。

  该业内人士继续向财联社记者分析,如果原股东没有足够的资金,也有可能会考虑通过引入战投的方式增资,转卖一部分股份,既注入了资金又可能带来新的业务资源,增强市场化优势,注入新的活力。

  据了解,5月8日银保监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信托公司的资本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自有业务方面,《办法》规定,“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信托业务方面,《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融资人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在关联交易方面,《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单一主体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信托公司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

  在江苏信托增资之前,亦有多家信托公司宣布增加注册资本。

  7月8日,北京银保监局网站显示同意建信信托注册资本由24.66亿元增至105亿元,增资后中国建设银行出资金额为70.35亿元,出资比例67%;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34.65亿元,出资比例33%。

  7月6日,陕国投信托披露定增预案,拟引入陕西金控、陕财投、中泰长安三名战略投资者。募资总额预计不超过37亿元,所得募资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

  5月29日,五矿资本公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募集资金80亿元拟用于对子公司五矿信托、五矿证券的增资。其中,前者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五矿证券不超过25亿元。

关键词阅读:信托公司 办法 国信 信托资金 风险控制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