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管理不尽职 北方信托被罚50万元

  11月7日,天津银保监局公布了一张对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方信托”)的罚单。

  因信托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方信托被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处罚是2019年10月30日作出的,依据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官网信息显示,北方信托成立于1987年10月,前身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

  根据用益信托发布的《2018年信托公司单项指标排名之注册资本》,北方信托以10.01亿元的注册资本在68家信托公司中排名第62位。

  根据北方信托2018年年报,截至信息披露日,北方信托股东单位数量为24 家,实际控制人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33%,第二大股东为天津渤海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43%。

  2018年11月20日,北方信托混改项目落地,引入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通瑞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家民营企业新股东,合计受让50.07%股权。

  记者注意到,2019年6月4日,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北方信托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立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23日,天津银保监局核准了韩立新担任北方信托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关键词阅读:北方信托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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