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382号年内解决或无望 中江信托称底层资产“意义不大”

摘要
信托不仅是一块金融牌照;本质上来说,它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而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

  【财联社】(记者 陈齐乐)信托不仅是一块金融牌照;本质上来说,它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而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

  近期,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江信托”)再次发布公告,称已经于2018年9月到期的“中江国际·金马382号榕江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金马382号”)融资人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榕江新城”)来函,计划每月归还10%本金,到2019年6月30日全部归还完毕。对此,认购了该项目的一位投资人告诉财联社记者,截至2018年12月21日,项目实际归还资金5600万元,在不考虑逾期利息的情况下,还剩9930万元本息尚未偿付。

  虽然中江信托在合同中约定,将采取包括应收账款转让,土地质押等措施增加融资方违约成本,但该公司项目违约后,中江信托方面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处置资产;且当投资人求证作为底层资产的应收账款真实性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声称“意义不大”。

  收益越高风险越低?

  这份2018年12月10日发布的公告披露,榕江新城“承诺2018年11月30日前归还至本金的30%,即累计归还至45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前归还至本金的40%,即累计归还至6000万元;余下9000万元本金于2019年6月30日前,按本金的10%逐月归还”。中江信托方面表示“已复函不同意延期至2019年6月,要求融资人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融资合同约定全额归还完毕全部到期债务。我司作为受托人将及时跟踪融资人筹措资金的情况,继续进行本信托债权催收”。

  虽然称将“继续催收”,但如何催收,中江信托方面尚未给投资人一个明确说法。一位投资人告诉记者,“(融资方)反正说还,但是不见钱”。同时,融资方和中江信托也没有就逾期利息给出明确说法。

  据了解,金马382号共分3期成立。其中,一期成立于2016年9月,募集资金4323万元;二期与三期成立于2016年10月,二期募集资金3760万元;三期募集资金6917万元;共计1.5亿元。投资人提供的信托合同显示,金马382号约定:信托资金“指定用于折价受让应收账款转让人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对榕江县财政局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和该应收账款的孳息及其所有从权利”;保障措施方面,金马382号约定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并以其三宗共计26.67万平米商住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三宗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3.0167亿元。

  然而奇怪的是,中江信托却没有约定这笔“折价受让”的应收账款究竟有多少数额。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显示,2015年10月至今,榕江新城一共进行了20笔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登记,但是,这20笔登记的质权人全部为银行,未见中江信托。投资人亦曾就该笔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向金马382号信托经理求证,该负责人答复称“确定在人行做了应收账款的转让登记”,但又表示“这个说实话意义不大!”同时,投资人还表示,在签署信托合同时,并未看到三宗土地的抵押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早于金马382号约1年,2015年3月,中江信托还曾发起设立了一款名为“中江国际·金马192号榕江民生工程建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金马192号”)的项目。财联社记者掌握的该项目推介材料显示,金马192号的融资方也是榕江新城,规模1.5亿元,产品期限24个月。根据中江信托方面2017年10月发布的清算公告,金马192号回款已于2017年3月分配完毕。

  虽然两个信托计划的融资主体、规模、资金用途均一致,但是金马192号的实际收益却比金马382号要高出许多。据清算公告,金马192号累计向投资人分配收益为3184万元,对应年化收益约为10%;而金马382号信托合同却约定预期年收益率为6.8%至7.0%。投资人据此猜测,因为金马382号的资金成本较低,所以地方政府即使有钱也不愿意还。

  政信三件套效力存疑

  在中江信托向投资人提供的金马382号尽职调查报告中,“风险及防范措施”一栏下称,“我司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法定手续,并与凯宏资产签署保证合同,切实建立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如果榕江县财政局无法按时、足额偿还应收账款时,我司将有权并及时处置抵押土地,从而保证融资本息的按期收回,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这段话中提到的“凯宏资产”,全称是“黔东南州凯宏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由榕江县上级政府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辖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的公司。该公司并非金马382号的交易对手方,反而在金马192号中为融资人榕江新城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事实上,稍早于金马382号,凯宏资产作为融资主体的两期资管计划已发生违约。这两款名为“首誉光控黔东南州凯宏资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号与2号的项目资金投向是黔东南州政府下属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到期时间是2018年6月。与金马192及382一样,地方政府也为城投公司出具了包括财政承诺函、政府承诺函与人大决议在内的“政信三件套”。不过,由于媒体的报道及地方政府的介入,上述项目所有本金及利息最终于7月全部偿还。

  凯宏资产的短暂违约,曾引起了业内对于西南地区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的担忧。黔东南州财政局披露的数据显示,2017年,黔东南州的财政收入呈下降趋势,该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55亿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98.6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则高达401.17亿元,财政自给率仅21.57%。与之相似,作为下级政府的榕江县对黔东南州的财政依赖也较为明显。据金马382号尽调报告,2015年,榕江县公告财政收入为8.5151亿元,上级转移收入为16.3332亿元。

  或许是考虑到地方政府严重依赖输血,偿付能力较弱,近年来,部分西南地区城投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的信托计划依然无视国发【2014】43号文等中央文件禁止融资公司所在的地方政府出具政信三件套。2018年9月14日,财政部曾披露部分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中江信托“金马390号”、“金马467号”与“金马491号”就因为“违规要求地方政府和财政局出具承诺函以及当地人大决议作为项目担保措施”而被点名批评。

  但是,征信三件套真的可以阻止违约吗?

  业内某咨询公司的一位分析师告诉财联社记者,根据《担保法》,地方政府不能为城投公司提供任何担保,因此政信三件套的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承诺函又称‘安慰函’,本质上就没有担保效力。地方政府也可以撕破脸,但是撕破脸的话可能最终会影响到地方的信用,之后融资就会比较困难”,她说,与其把履约的希望寄托在政信三件套上,不如在产品设计中加强风控措施,让城投公司拿出真金白银做抵押。上述投资人亦表示,当时之所以认购金马382就是“相信了”政信三件套。

  对于上述情况,记者曾联系黔东南州政府及中江信托发送采访请求,但截至本文刊发时,上述公司尚未作出回应

关键词阅读:中江信托

责任编辑: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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